劣幣驅逐良幣

「劣幣驅逐良幣」想表達的大家都知道,「良幣」的實際價值雖高於「劣幣」,但在市場中卻享有同樣的法定價值,自然會促使「良幣」去實現更符合其實際價值的功用,導致「劣幣」成為流通的主體。在經濟學中,被稱為格雷欣法則或格勒善定律(Gresham’s Law),這是一種貨幣規律,指出“劣幣驅逐良幣”。 如果有兩種形式的商品貨幣流通,消費者保留儲存成色高的貨幣(undebased money,貴金屬含量高),在市面使用成色低的貨幣(debased money)進行市場交易,而使得在民間流通的大多為劣幣,良幣則較少見於世,此定理也被廣泛用於非經濟學的層面。(Wikipedia) 這一現象在現實世界的運行中具有普遍適應性,涉及到企業管理領域,如果企業制定的薪酬制度不合理,也會導致低素質員工對高素質員工的「驅逐」: 1、在很多企業裡,資歷是決定薪酬的主要因素,很多高素質人才空降到企業後,薪酬遠不如那些資質平庸的「前輩」,高素質人才便會認為自己沒有受到企業的平等對待,以致抽身而去,徒剩下了一些素質較低的人才。 2、企業追求平等主義,為所有員工制定了相差無幾的薪酬,高素質員工也會心理失衡,因為他們認為與自己同列的人能力低於自己,反而享受著同樣的待遇,自己看不到發展的前景,便選擇離開組織。或在工作表現中,出現做或不做都是零差異的企業文化。 3、即使高素質人才的薪酬高於低素質人才的,但如果他們對企業的相對價值不成比例,也難以留下高素質人才。對於高素質員工而言,薪酬是個人成就大小的一個最好和有力的證明,他們注重自己在組織中的相對地位,通過薪酬的多少來獲得心理和外界的認同,公平感的缺失往往是他們離開組織的關鍵原因之一。 對於企業而言,人才的流失便意味著企業失去了後續發展的支持力量,為此企業意欲將高素質人才留在企業內部,便要採取合理的薪酬制度,權衡按貢獻定薪酬和按資歷定薪酬的利弊,儘量在兩種制度中找到一個平衡點,使低素質員工和高素質員工都能實現最大化的滿足。